空运进出口注意事项 一、航空公司对货物的外包装的基本要求如下: 货物做到不,牢固,符合国际运输标准,木箱要用出口要箱(如胶合板、混合板等),一般不要用原木做的木箱,因为原木箱受到很多国家的限制,超大件,超重时要打托,以便使用叉车,托盘接触地面应该为平面。 二、安检:每票货物必须附有安全证明;货必须附有清单;化学品,粉状及液状货物,含电池货物必须附有相关证明(航空公司证明,相关部门证明,如MSDS)。







国际快递公司收货
1. UPS货物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,UPS将按RMB40.0/箱标准加收额外手续费.
(1)外包装为金属或木质货件;
(2)未以纸箱完全包裹好的圆柱形货件,如圆桶、鼓或轮胎等;
(3)边长度超过152cm或第二边长度超过76cm的货件;
(4)单件货物实重大于或等于32KG。
2. 超过限制附加费:UPS为RMB388.0/件*当月燃油附加费.
3. UPS对重量和尺寸的限制要求如下:
(1)任何包裹的長一邊 (長度) 超過270厘米;
(2)任何包裹的三围之和(即:(宽+高)*2+长)超過419厘米;
(3)任何包裹的重量超過70KG.

有效的“先进先出”方式。
保证每个被储物的储存期不至过长。“先进先出”是一种有效的方式,也成了储存管理的准则之一。有效的先进先出方式主要有:
(1)贯通式货架系统。利用货架的每层,形成贯通的通道,从一端存入物品,从另一端取出物品,物品在通道中自行按先后顺序排队,不会出现越位等现象。贯通式贷架系统能非常有效地保证先进先出。
(2)“双仓法”储存。给每种被储物都准备两个仓位或货位,轮换进行存取,再配以必须在一个货位中取光才可补充的规定,则可以保证实现“先进先出”。
(3)计算机存取系统。采用计算机管理,在存时向计算机输入时间记录,编入一个简单的按时间顷序输出的程序,取货时计算机就能按时间给予指示,以保证“先进先出”。这种计算机存取系统还能将“先进先出”保证不做超长时间的储存和快进快出结合起来,即在保证一定先进先出前提下,将周转快的物资随机存放在便于存储之处,以加快周转,减少劳动消耗。
